推动学科体系优化。学科体系的形成是学科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文化法学虽然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但相关研究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改革开放以来,围绕我国文化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我国法学研究取得了丰富成果、形成了深厚积淀。随着广播电视、动漫、电影、工艺美术等行业快速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同时,行业成长必须解决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直接推动艺术法学、娱乐法学、传播法学等方面的研究持续深入、不断积累。发展至今,文化法学已经不仅仅是一门狭义的法学学科,而是形成了至少包括艺术法学、传播法学、娱乐法学等在内的学科体系。这些细分学科各有侧重、相互关联。艺术法学研究法律在艺术创作、艺术品流通等领域的适用问题;传播法学以言论自由、传播者权利、传播业监管等为研究对象;娱乐法学研究演艺人员经纪、影视制作发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也要看到,相关细分学科还存在研究方法陈旧、核心课程建设跟不上社会需要等问题。面向未来,要紧跟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推动文化法学各细分学科加强原始创新、完善课程教材,助力文化法学学科体系优化升级。
深化学术体系发展。学术体系主要阐述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指导思想、研究方法、各分支学科的相互关系以及本学科在社会中的功能等问题,是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的内核和支撑。优化文化法学学科体系,需要有相应的学术体系支撑。目前,文化法学学术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伟大实践。推动文化法学学术体系发展,要增强学术研究的文化自信,敢于突破西方法学研究体系的形式和结构,研究人类精神文化活动的制度化呈现及其法律调整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要研究文化法学的重要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要素和工具等,进而推动文化法学学术体系创新发展。要增强学科交叉、多措并举的方法自觉,从文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一法治过程论视角出发,科学提炼文化法治建设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逐步形成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体系。
夯实话语体系根基。话语体系是学术体系的反映、表达和传播方式。无论是建设文化法学学科体系,还是发展文化法学学术体系,都要以文化法学话语体系为基础、为保障。所谓文化法学话语体系,就是以本国的语言文字对由文化法学的概念范畴、理论观点、价值观念等组成的学术思想的体系化表达。当前,在与外国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对话中,我们掌握话语权的能力仍显不足,对具有西方意识形态色彩的内容自觉加以抵制的敏锐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导致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自己的法学话语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这方面,文化法学话语体系建设要下更大功夫,取得更多突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继续开辟文化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空间,夯实文化法学的话语体系根基,结合文化法治建设实践进行话语构建,努力把我们的思想理论优势真正转化为法学话语体系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