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更好推动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总局近期已在总局网站开设相关专栏,社会公众可通过咨询留言等方式,对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请各省广电局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完善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意见建议反映渠道,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推动本辖区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及相关问题。
请各省广电局将相关意见反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总局办公厅。(联系人:王诗越 010-8609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