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学实验展演汇演 大赛的通知
2023-08-14 15:11 来源:http://www.nrta.gov.cn/art/2023/8/10/art_113_65139.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公众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充分宣传广播电视技术,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影响力,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广电总局决定举办2023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承办单位: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广播电视信息》杂志社

二、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等单位的初赛,于8月25日前完成参加决赛代表队的选拔并向总局推荐。

(二)决赛阶段

总局组织专家线上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代表队,并从一等奖代表队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参赛名额

各推荐单位自愿组织报名参加,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明确1名队长。对于网络视听机构比较集中的省份,可向总局申请增加1个推荐名额。具体参赛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专职及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等,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需上报参赛代表队6分钟内自选实验录制视频和20秒代表队介绍视频,同时需填写《2023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代表队报名表》(见附件2)和《审查说明》(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25日前将视频及上述材料寄至:北京市2144信箱《广播电视信息》杂志社,张洋,010-86097613(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kpdsrti@vip.sina.com,逾期未报送视为无推荐。

(四)视频内容及格式要求

本次大赛仅设置自选实验项目。自选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鼓励选择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内容,核心要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实验内容由各参赛队伍自行确定并限定在6分钟内演示完毕,每支队伍只参加1个实验项目,演示形式不限,实验表演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演示人数不超过6人。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由各参赛队伍自行准备。

6分钟内自选实验录制视频。在保证展演的连贯性、顺畅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采用一镜到底的方式,可利用多媒体设备展现丰富的舞台效果,相关实验现象等可使用近景及特写镜头,可加字幕,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出镜,与实验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画面比例16:9,全高清1920*1080,大小不超过500MB,视频拍摄要求为横屏拍摄,解说音频为双声道普通话。

20秒代表队介绍视频(不计入评分)。视频格式为MP4格式,画面比例16:9,全高清1920*1080,大小不超过100M,音频为普通话双声道,视频拍摄要求为横屏拍摄,可配字幕。

四、大赛评分标准与方式

(一)评分标准

决赛总分为100分,评委分别从实验内容、整体形象两方面对自选实验录制视频进行评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超时进行扣分。

1.自选实验(100分)

(1)实验内容(50分)

①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20分);

②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20分);

③ 突出广电特色(10分)。

(2)演示效果(40分)

①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20分);

② 简单易学、互动性强(20分)。

(3)整体形象(10分)

① 衣着整齐、精神饱满(5分);

② 举止大方、自然得体(5分)。

2.其他计分

自选实验限时6分钟,超时15秒(含15秒)扣1分。

(二)评分方式

采用在线评审方式,专家通过在线系统进行评审,严格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后,综合计算各代表队平均得分并进行排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相关单位,确保如期完成初赛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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