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3〕4号
结合2023年度电视剧制作机构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决定延续《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1年颁发、有效期于2023年内届满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一次性延续六个月。在此期间,原许可证继续有效。
特此通告。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