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
2022年,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创作播出了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艺术水准较高的少儿节目,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风采,引导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成长为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时代新人。为充分发挥优秀少儿节目示范作用,引导鼓励少儿节目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创作推出更多精品佳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须为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首次播出的少儿节目,申报时须标明具体节目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
二、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申报少儿广播节目4个、少儿电视节目4个,其中地市级(含地市以下)广播电视台的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各不少于2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可申报少儿广播节目4个、少儿电视节目4个,中国教育电视台可申报少儿电视节目4个。
三、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参评节目的初评和报送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负责本单位参评节目的初评和报送工作。
请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按照《2022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初评工作,于2023年3月20日前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少儿节目在线评审平台完成申报,并将参评节目音视频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孙州义,010-86096235)。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pdf
2.2022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申报表.pdf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