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和国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完成新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部、行业工作和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务员招考及录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全年在官网发布相关信息250余条。二是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国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公开工作中明确公开重点、增强规范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在官网首页“政策解读”专栏发布《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重大政策的解读文章,介绍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等,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四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国家广电总局5G直播扶持项目招聘主播”等不实宣传和虚假信息,耐心答复群众咨询电话,并通过采取公开发布辟谣信息、答复网民留言、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及时予以澄清,制止相关不实信息的大范围传播,避免给群众造成误导、带来经济损失。 (二)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认真执行答复告知书规范格式,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高效规范。加强与申请人主动沟通,积极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问题。2022年接续办理2021年未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办结64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详见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和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官方网站功能。优化官方网站浏览下载、检索查询功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精准高效便捷。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网民留言、网上信访等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22年全年,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677条次。二是持续拓展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2022全年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2条次。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学习强国、央视网等新媒体,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重要信息。 (四)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持续提升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水平。制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保障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严把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技术安全关,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监管工作,确保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对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广电总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履行法定公开职责、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政策文件公开发布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回应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政策文件公开发布更加规范高效,努力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更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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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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