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第一批)评估的函》(技科字〔2022〕91号)有关安排,科技司组织对“媒体智能传播技术研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等5个实验室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见附件。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
邮箱:liangxiaotong@nrta.gov.cn
传真:010-86092104
附件:实验室评估结果公示表.doc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