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电视剧 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2-10-10 16:38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广电办发〔2022〕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评选办法》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原则及标准,经严格评审,广电总局最终确定了2022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扶持项目7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倾斜项目7部。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扶持资金将由广电总局直接拨付至获扶持项目的制作机构,相关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制作机构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协议书》,严格按照协议书及有关规定对扶持资金专款专用。扶持资金发放后,相关省级广电行政部门须按有关要求做好对扶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工作。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各制作机构、播出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生产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电视剧作品,守正创新、培根铸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

 

附件1:2022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支持项目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深扎”倾斜项目名单.xlsx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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