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战略下伪健康视频的全链式治理
2022-09-22 16:32 来源:光明网
      作者:庄云蓓(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十九大上作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力争到2030年实现“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为此,党中央部署了“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等十五项重大专项行动。2022年是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关键年,以“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为例,到2022年底要求实现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的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具体要求家庭和个人积极主动获取健康相关信息,提高理解、甄别、应用健康信息的能力,掌握正确的健康知识。

  伪健康视频泛滥,干扰正确健康知识的普及

  伴随着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健康信息的传播场景逐渐可视化,短视频平台成为健康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然而,由于存在内容容量大、监管难度高等薄弱点,短视频平台在承载、提供和传播有价值的健康信息的同时,也成为了伪健康视频“繁衍”和扩散的温床。与图文类伪健康信息相比,由于感官性编码,视频类伪健康信息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更有误导性。伪健康视频的存在严重干扰了健康知识的传播,影响了用户的健康决策与行为,甚至威胁到了用户的生命安全。例如,2021年流传的关于“饮用高度酒精可以预防新冠肺炎”的伪健康视频,严重误导了公众对新冠肺炎病毒的认知。

  伪健康视频治理策略收效甚微

  伪健康信息被列为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对象之一。参照治理策略的实施顺序,伪健康信息治理分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和事后纠正三种方式。事前预警强调即将接触伪健康信息时的预防策略,通过健康科普宣传等策略提高公众健康信息素养,增强公众的甄别能力。例如,国家卫健委2019年提出了建立“两库一机制”,并依托大众媒体平台,举办了一系列健康科普讲座。事中干预强调伪健康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识别和阻断策略,在潜在传染源识别的基础上,采取对潜在传播源进行删帖、封号及限制访问等策略。事后纠正则强调伪健康信息传播后的惩罚和纠正策略,采用法律法规处罚伪健康信息的生产者或通过权威媒体发布辟谣信息。

  然而,与快速增长的伪健康视频数量相比,现有的治理实践收效甚微。其原因有三:一是伪信息治理策略的实践应用侧重于事中干预和事后纠正策略,事前预警策略未得到充分探讨和应用。然而事中干预或事后纠正策略的有效性会受时间、空间、受众认知等因素的影响,并且可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逆火效应”,增强伪健康视频的传染性。二是治理策略的决策层、受众层、施政层部门协同度不足。整治伪健康视频传播这一乱象并非是网信部门一己之责。从事前预防的角度,短视频平台伪健康信息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部门对于健康教育的广泛普及,需要媒体对健康知识的广泛传播,需要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降低公众对伪健康信息的易感性。从事中干预的角度,短视频平台伪健康信息的有效治理需要网信部门的持续监管,需要短视频平台伪健康信息识别阻断功能的持续优化,降低伪健康信息的传染性。从事后纠正的角度,需要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需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伪健康信息的退化率。三是针对视频类伪健康信息的人机协同治理研究及实践策略未得到充分探讨。与图文类伪健康信息不同,伪健康视频的生产及传播主体更为多元化,传播内容更为复杂化、情绪化。与结构化的图文类伪健康信息相比,视频是异构的、高维的媒体信息,在很多场景下并不具备高区分度的特征,因此人工甄别的准确率要比机器识别表现更好。例如在辨别政治人物或者视频中同时出现多个人物场景转换时,人类具备感官体验与背景知识,能达到更高的准确度。但在另一些场景下,例如视频不够清晰或涉及到极端情绪时,由于认知偏误,机器学习模型的辨别则更准确。因此,伪健康视频需要人机协作进行治理。

  贯穿 “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式治理机制是伪健康视频传播乱象整治的关键

  伪健康视频的有效治理需要从多部门协同和人机协同的角度设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式治理机制。

  (1)事前预防及警示:首先,应加强平台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在重点媒体、平台开设健康科普专栏,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居民的健康信息素养。其次,完善平台算法搜索及推荐规则,在用户搜索伪健康信息涉及的关键词时,在搜索结果中突出显示正确的健康知识,并在社交群组中加强提醒警示。

  (2)事中监测与识别:首先,人机协同识别设立伪健康视频样本库。由平台牵头建立伪健康视频的人工举报激励系统,鼓励受众为伪健康视频打标签。与此同时结合机器识别的结果,建立并公开伪健康视频样本库。其次,做好存量处置。对于样本库中已认定的伪健康视频,第一时间排查处置,防止反复传播。再者,做好增量遏制。在新视频发布前与伪健康视频样本库比对,对影响大、传播广的无权威来源信息,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证,及时识别处置,把新发伪健康视频消灭在萌芽状态。

  (3)事后溯源与追责:首先,强化源头遏制。加强网络平台的溯源技术手段建设,提升溯源准度与效度。其次,平台联合网络监管部门制定完善伪健康视频处置处罚细则,根据严重程度、是否首发、转发次数等维度,视情况采取警告、禁言、永久封禁等措施,并定期集中通报处置处罚情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光明网

84800587 、84800585 版权所有: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80017 ICP备案号:湘ICP备20006192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 邮编410003 办公电话:0731-84801916 传真:0731-84801955 邮箱:2399739646@qq.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  网络警察报警岗亭  网络警察报警岗亭